四川仁爱医疗基金会
廉政风险防控规定
为进一步加强四川仁爱医疗基金会作风建设,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提高工作效率,转变工作作风,预防日常管理及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廉政风险发生,坚决杜绝“吃拿卡要”现象的发生,特制定本规定:
一、始终坚持艰苦奋斗、清正廉洁、勤政高效、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和作风,遵守基金会章程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。
二、建立工作作风日常监督检查机制,定期开展工作廉政风险自查。压实各级领导责任,确保压力层层传导。
三、在业务开展过程中,必须坚持公开、透明原则。不得收受各类业务合作单位、个人的现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,或以任何形式收受礼金、回扣;不得收受可能对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规定有影响的礼物馈赠,否则作违纪处理。
四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,侵吞、盗取、骗取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基金会或项目单位财物。
五、不得利用各项业务活动,主动要求或暗示对方单位为其个人或其子女、亲友等谋取私权。
六、在工作开展过程中,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将未经批准对外公布的工作信息外泄,以换取个人利益。
七、工作人员不得以各种借口主动要求或接受业务合作单位的吃喝宴请,不得报销财务标准以外的费用。
对于日常工作中必要的招待或工作用餐,需报部门负责人批准,严格坚持必需、合理、不铺张浪费的原则,对相关费用的报销需严格遵守相关标准执行。
八、全体工作人员,特别是业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。对涉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、基金会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,基金会将按法规严肃处理。
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