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仁爱医疗基金会 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一、总体要求第一条 为加强党对四川仁爱医疗基金会(下简称基金会)的领导,建立健全基金会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制度,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《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(试行)》,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《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(试行)的通知》,制定本规则。第二条 基金会党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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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仁爱
四川仁爱医疗基金会党 建 制 度第一条 为推动四川仁爱医疗基金会(下简称基金会)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,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走好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和有关党规制度、法律法规政策和基金会章程的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第二条 基金会应全覆盖摸排党员情况,建立相应党员名册。凡有中共正式党员3名以上
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上级组织部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意识,规范组织纪律,经党支部研究报上级党组同意,特制定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。一、党支部党风廉政制度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、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,是
